11月15日,在桃園工傷工作站觀賞了《奇蹟背後》紀錄片,由岳德為我們映後說明,而不到一月後的12月12日,即為RCA案一審言詞辯論庭的日子。
我們討論了勞資雙方就「有機溶劑汙染與工人罹癌」之因果關係的攻防立場,雖然直觀上能提出明確的土地污染情形、未受防護的工作環境以及工人罹癌人數多等事實,但因勞委會的調查報告表示,RCA工人罹癌率未顯著高,以及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在科學上未被證實為特定癌症的致病原因,而難以建立致癌因果關係,要求資方進行賠償。
當這些資訊流失、科學事實不足的因素成為一堵牆,橫跨在勞資辯護的交界,使舉證責任落在較弱勢的勞工一方,而成為資方的保護牆時,我們應該思考,國家該如何撐起這失衡天平所受沉重壓力的一邊,對於勞工權利受侵害舉證、蒐集資料的協助?對於弱勢的自救團體在法律管道、程序提供幫助,以及長期訴訟心理壓力方面的支持?或是深入根本價值,如同影片中RCA義務律師所提,反省在「勞方找到確實因果關係而受資方賠償」與「資方對勞工受害的事實存有過失而須賠償」之間的選擇或是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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